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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运用述法“杠杆”撬动“法治引擎”提效加速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运用述法“杠杆”

撬动“法治引擎”提效加速

法治述职是抓“关键少数”的直接手段和关键一招。近年来,乌海市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运用述法“杠杆”,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撬动“法治引擎”提效加速,全面推进法治乌海建设。

一是强化辐射带动,积极推动述法主体多元化乌海市在抓实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做到“应述尽述”的基础上,积极拓宽述法主体范围,提升述法辐射带动效果,述法工作实现了从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典型引路述”到各级领导干部“全员覆盖述”,再到重点执法队伍“延伸拓展述”,各层级、各单位法治建设的“头雁”效应凸显、“群雁”活力倍增。全市269个部门,28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述法工作,构建起市、区、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人大、政协、党委部门、政府部门、法检两院、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方位,厅级领导、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全层级的“三全”述法新格局。

二是注重分类指导,积极推动述法内容精准化立足于述“准”情况、述“清”思路、述“实”责任,制定个性化目标,提高述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引导领导干部找准问题,拟定方向、提升能力、推动工作。动态调整述法“四张清单”。有针对性地明确党委、政府、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述法内容,建立述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工作主线,推动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能实际和年度重点任务,丰富充实、调整完善年度述法重点内容。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以往述法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的情况,明确要求各级各类述法主体聚焦法治建设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重大法治舆情事件暴露的问题、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反映的问题,认真剖析,谈认识、提思路、谋举措、看成效。落实“第一人称”述法。区分单位工作与个人履职,重点报告个人立足岗位,推动本地区本领域法治建设的情况,特别是在督察问题整改、开展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任务中,谋划部署、协调推动、督促落实的具体做法、数据、事例,既谈工作,也谈认识,述出个性,准画像。

三是创新载体形式,积极推动述法形式多样化紧扣述法工作内涵,强化载体驱动,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有序扩大公众参与度,以群众监督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采用“书面+台面”两种形式。在巩固书面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专题述法、现场述法推进力度,述法工作由“纸面”走向“台前”,通过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或市委常委等形式开展现场述法。突出“点评+质询”个环节。委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就推进落实述法工作亲自部署、明确要求、作出安排,对述法内容当场逐一点评,简要肯定成绩,直接指出问题短板。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群众代表,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当面质询,述法同志现场答复回应通过点评+质询,倒逼述法主体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把法治建设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创新“线上+线下”述法模式在传统述法形式的基础上探索数字赋能,创新开展网络述法、线上评议活动。乌海市在自治区首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线上晾晒+社会评议”活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和履职动态形成云端数据,邀请社会各界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线上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述法工作报告“线上晾晒+社会评议””,向群众晒成绩、亮问题、抓整改,进一步提高述法工作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督促落实,做实线上述法“后半篇文章”。述是过程,评是结果,最终要落到推动工作的实效上来。乌海市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这一“牛鼻子”,针对述法工作中暴露出的职责履行不到位、不充分的现象,多措并举,抓好述法工作“后半篇”文章。述法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派单”形式,向述法人列出问题清单,要求述法人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针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制发指引、提醒、警示三个工作清单予以督促整改。切实强化述法和法治督察的协同联动,将述法情况列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督察进一步检验述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同时,运用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增强法治监督工作实效

五是结果运用,让法治建设成为乌海底色。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指挥棒”,是推进工作的“风向标”。乌海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用考核“指挥棒”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解难题的行动自觉,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不断强化工作协同,打通与市委组织部对接桥梁,将述法评议结果向市委组织部通报,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不断压实压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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