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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坚持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 深度融合 筑牢法治建设坚实防线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坚持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

融合 筑牢法治建设坚实防线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法治督察作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前行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凸显而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的创设,为法治督察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法治督察的强大新利器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的融合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乌海市通过明确融合目标、建立融合机制、加强融合保障,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整合,提高监督效能,促进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明确融合目标。通过将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相结合,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法治建设中的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融合为契机,加强对法治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建立融合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的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法治建设的动态情况,为监督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建立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的融合效果进行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融合工作不断深入。

三是加强融合保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法治督察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明确各部门的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融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和法治督察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为融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和法治督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批既熟悉监督工作又精通法治建设的专业人才,为融合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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